優秀設計師
來源:浙江法制報
本報訊 經過數十輪激烈的競拍,東陽的樓女士最終以40多萬元的價格,拿下了東陽的一處司法拍賣房產。交房后,樓女士立馬大張旗鼓地裝修了起來。墻面、地磚、吊頂、衛生間……幾個月下來,房子的硬裝基本完畢。馬上就要大功告成,樓女士卻遭受了一個“晴天霹靂”。她辛辛苦苦裝修的根本不是自己的房子,而是隔壁孫先生的,還因此被孫先生告上法庭。
樓女士拍下的是間1983年建的老房子,房子老舊,門牌號也不完善。房子在3樓,法院在拍賣時標明,拍賣房屋為“從西至東第三間”。可樓女士分不清東南西北,交了房后,樓女士發現中間兩套都沒人居住,究竟是哪間呢?她沒跟法院確認,僅憑感覺選了其中一間。
事實上,樓女士選的是隔壁孫先生的房子。第一次買拍賣房,樓女士誤以為拍賣房本來就沒有鑰匙,于是就貿然撬門進入了孫先生的房中進行裝修。
在樓女士裝修的這段時間,孫先生發現自己房屋的水電費突然飆升,回來查看,驚訝地發現有人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裝修,當下就報了警。孫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要求樓女士賠償損失。
樓女士也有苦難言,自己前前后后花了6萬多塊,給孫先生家裝修了房子,卻還要賠錢。兩人協商不成,孫先生將樓女士起訴到東陽市法院,要求她騰退房屋并賠償損失。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對案件基本事實均無異議,樓女士也表示會盡快騰退房子。但因為自己也有所損失,樓女士還是不愿對孫先生作出賠償。法官現場查勘后,組織雙方對裝修物品進行折價調解。最終,孫先生同意給樓女士一個月時間騰退。雙方約定,樓女士裝在房子里的空調、廚房用品、梳妝臺等可移動物品可以自行搬走,但移門、護墻板、地磚、衛生間等拆除后會造成房屋二次損傷的不予拆除,樓女士也無需額外再對孫先生進行賠償。
一個月后,樓女士如約騰空了上述房屋,可孫先生卻再次向樓女士提起訴訟。
原來,樓女士在騰退過程中,把護墻板、移門、窗戶這些約定不能拆除的也拆走了。“她把這些東西拆除之后,房子搞得亂七八糟,墻面這些都要重新裝修過。”孫先生認為,樓女士應該對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我已經無償將新裝修的防盜門、瓷磚、衛生間等贈送給他,沒讓他產生一點損失,他還起訴我,實在無理至極。”對此,樓女士卻不以為然。
法院認為,樓女士因自身過錯侵害了孫先生的民事權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經鑒定,法院最終判決樓女士賠償孫先生損失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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