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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以“電競+”為營銷噱頭的酒店備受年輕消費者青睞。但在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電競酒店的部分經營者為了牟利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場所消費,這種不法行為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利。今年5月,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電競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網服務的案件。
【案件回顧】
某酒店從事“電競主題酒店”經營,20個房間均配備2-5臺電腦,提供上網服務,電腦的軟硬件配置與網吧基本相同。截至2021年6月24日,該酒店住宿系統顯示未成年人入住記錄387人次。
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該酒店的行為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提起公益訴訟,要求其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并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
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判斷是否屬于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能僅以它的外在形式和場所的名稱作為標準,而應以是否符合實質要素作為判斷標準。從某酒店提供的配備設施、消費模式及招攬手段和收費模式等綜合判斷,某酒店兼具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和住宿餐飲服務的功能,實質上以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作為主營業務和主要招攬手段,故其性質屬于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022年5月12日,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某酒店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周輝表示,司法裁判對社會具有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功能。本案系首例電競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民事公益訴訟案。從法律層面看,希望通過該案的判決,推動形成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的共識,促使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護原則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從社會層面看,未成年人的發展與民族和國家命運緊密關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是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希望通過該案判決,引導全社會更加共識未成年人的保護,形成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濃厚氛圍,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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